根据《“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办法》《民政部关于开展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和济南市民政局《关于做好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3月29日,济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于网站发布了《关于推荐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参评对象的公示》,公示期为3月29日至4月2日。截至公示期满,未收到意见反馈。
特此公告。
济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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