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370100MB28508779/2023-00210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济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组配分类: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发布日期:2023-05-30成文日期:2023-05-29
标题
关于统一规范军转干部安置工作的建议提案者
袭莲政协提案领域
其他承办单位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答复时间
2023-05-29答复内容
袭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统一规范军转干部安置工作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对象适用方面
“军转干部”是军队转业干部的简称,《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发〔2001〕3号)实施以来,国家对军队转业干部实行计划分配和自主择业相结合的方式安置。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由党委、政府负责安排工作和职务;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由政府协助就业、发给退役金。您提案中涉及的群体仅限于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自2021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正式施行,对退役的军官,国家采取退休、转业、逐月领取退役金、复员等方式妥善安置,因此现阶段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军官统一称作转业军官,法律中未再出现“军队转业干部”的称谓。
二、赋分标准统一方面
2023年1月30日,退役军人事务部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报道《切实服务保障退役军人,开创移交安置工作新局面》(https://mp.weixin.qq.com/s/aFL8k1MvBd5OXoa0-4k04A),文章指出:“目前《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已进入立法审查阶段。结合新的军官制度、士兵制度改革成果,研究转业军官服役贡献量化赋分办法,跟进修订安排工作退役军士和义务兵服现役表现量化评分办法,树立重德才、重实绩、重贡献的安置导向,激励引导现役官兵聚焦备战打仗,积极建功军营。”国家统一转业军官服役贡献量化赋分标准后,将不再涉及省市赋分标准不统一、机关任职经历赋分等问题。
三、选岗层次划分方面
2021年1月,随着《现役军官管理暂行条例》以及《现役军官退役暂行规定》等配套法规的实施,军官退役分为达龄退役、自愿退役、调控退役、强制退役4种方式,各层级的转业军官的数量虽有所减少,但目前连职转业军官达龄退役的情形较为常见,主要集中在副连职军官达中尉衔级最高年限8年,且达龄退役不受调控退役、自愿退役的严控影响,属于连职军官容易达到的退役条件。安置计划的拟定,与该层级转业军官的数量多少密切相关,若连职转业军官数量多,则连职的岗位计划数也多,在确保各层级最后1名仍有选择空间的基础上,不存在“因某一层级转业人员过少造成岗位浪费”的问题。
根据《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做好2022年省直(中央)驻济单位转业军官安置工作的通知》(鲁退役军人字〔2022〕12号),2022年省直(中央)驻济单位计划接收安置转业军官70人,其中正团职8人、副团职7人,专业技术7级、8级3人,专业技术9级6人,营职及相应专业技术等级27人,连职及相应专业技术等级19人。按照2022年省直(中央)驻济单位转业军官安置计划数,等额确定入围人员。该职级层次划分与我市现行的团职、技术7—9级、营职(含专业技术10、11级)、连职(含专业技术12、13、14级)基本一致。
四、机关任职经历方面
目前我市对任领导职务满3年的团职干部计3分;任领导职务满3年的营职干部计2分,赋分依据来源于《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发〔2001〕3号)第二十三条:“担任师级领导职务或者担任团级领导职务且任职满最低年限的军队转业干部,一般安排相应的领导职务。接收师、团级职务军队转业干部人数较多、安排领导职务确有困难的地区,可以安排相应的非领导职务。其他担任师、团级职务或者担任营级领导职务且任职满最低年限的军队转业干部,参照上述规定,合理安排。”您的提案中“济南市直安置对团营主官任职有加分,但对机关任职经历未予考虑”与事实不符,我市领导职务赋分既包括团、营级主官,也包括在机关任职的具有相应职级的处、科长等,不存在“机关任职经历未予考虑”的问题。
转业军官安置任务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不仅仅是人力资源的使用调配,更是为了解决好官兵的后路问题,从而服务军队备战打仗,使官兵安心服役、扎根基层、建功军营。另外,机关任职经历无法准确量化,例如某些军种指挥机构的直属队,其指挥管理军官和专业技术军官均属于基层,但在机关长期工作。纪检、人力均属于部队政治工作部门的常见内设机构,从事政治工作的转业军官多数具有旅级以上政治工作部门工作经历,目前我市的人岗相适条件要求主要以法院、检察院的法律职业资格为主,符合该条件要求的转业军官可以选择相关单位,继续发挥专长。
感谢您对我市退役军人工作的关怀、理解和支持,希望您今后给予我们更多的监督支持和帮助。
济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