亓庆勇,1995年12月参加工作。2006年9月从部队退伍以来,一直从事双拥、优抚、安置、信访维稳工作。该同志担当作为、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工作成绩突出,2012年被济南市委、市政府授予“济南市爱国拥军模范”荣誉称号,2013年获得“区级劳动模范”,2004年、2013年分别荣立三等功,2016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一等功”等荣誉。
政治坚定、对党忠诚,筑牢精神之基。该同志能够认清自身岗位职责,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知行合一,注重融入自己的思考,尤其与双拥、优抚工作实践相结合,为退役军人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很多新思路、新做法。为改变农村籍优抚对象“就医难、看病贵”问题,他和同事们一起多次协调民政、人社等部门,通过不懈努力,终于2009年在全市率先实现了城镇职工医保城乡“一体化”。为提高自己的理论政策水平,及时熟练掌握优抚政策,该同志利用课余时间,把1978年以来2000余条优抚、安置政策法规学通弄懂,被优抚对象称赞为“问不倒、活条例”,被同事们称作“优抚政策专家”。注重对自身及工作的分析、整改,及时对照先进查找不足、总结经验取长补短,对照新时代、新形势下双拥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不断提升自己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学习—自查—改进—再学习”的螺旋式上升中,政治理论素质不断坚实,综合素质逐年提高,能按照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快节奏的要求,在工作中独当一面、勇挑重担。2013年以来连续六年年度工作考核评为“优秀”。
善于作为、实绩突出,夯实“攻坚突破、狠抓落实”干事之绩。时刻把全区5000余名优抚对象装在心里,特别是生活困难的32名重点优抚对象。每年的“八一”“春节”必须去泰安荣军医院看望国家供养的一级伤残军人王辉、康友孝。曾经三伏天两下广州,三九天两上北京为优抚对象贾世伟、张铁锋解决了带病回乡、评残问题。13年来发放各类优抚资金7.8亿余元,审核各类伤残、退役士兵档案资料4000余件,无一差错。经常深入驻区43个团以上部队了解官兵需要,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同事们一起协调解决随军家属就业200余人次,军人子女入托入学500余人次,为部队解决战备训练场地30余亩、整修道路40余公里,化解军地矛盾纠纷30余件。答复12345市民服务热线1万余件,满意率100%,面对面接待退役军人、优抚对象来访1.8万余人次,化解各类矛盾诉求1万余件,被退役军人戏称“拔气门芯的人”。长期耐心细致的做好上访参战老兵魏佳、转业志愿兵田智勇等退役军人的思想工作。2013年被评为“平安市中建设人民满意政法干警”。特别是在《关于做好全省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光荣牌”悬挂》等重点工作落实工作中,一直是“5+2”“白加黑”,始终工作在第一线,以高度的工作热诚,积极想办法抓落实,协调省、市、区各相关部门为现役军人、退役军人落实政策。
务实廉洁、作风过硬,树立“攻坚突破、狠抓落实”清正之风。在工作中,亓庆勇同志表现出了较强的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拒腐定力,在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民政工作中,在思想上丝毫不怠慢,面对办事的群众带来的礼品始终拒腐蚀、永不沾,时刻把自己的举动置于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不断加强自身修养和党性锻炼,坚持按原则、按规定办事,始终做到清清白白做人,公道正派做事,不辜负领导信任和群众期望。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从政各项要求,秉公用权、严于律己,清白做人、干净干事。充分发挥党员干部表率示范作用,带头弘扬清风正气、反对歪风邪气,在干部群众中有良好口碑和形象,经得起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