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MB28508779/2021-00318 组配分类: 领导干部解读
  • 成文日期: 2021-05-29 发布日期: 2021-05-29
  • 发布机构: 济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标题: 主要负责人解读: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推动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
  • 发文字号:
主要负责人解读: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推动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
信息来源:济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

【局长访谈】访济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潘传利

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推动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

——济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潘传利

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以下简称《保障法》)已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作为我国第一部关于退役军人的专门法律,该法的出台有着哪些积极意义呢?

潘传利:《保障法》是退役军人工作领域的第一部专门法律,从立法层面明确了新时代退役军人保障工作的地位作用、方针原则、主要任务、工作体制、法律责任等内容,为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提供了有力支撑,在退役军人工作领域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我们将以学习宣传贯彻《保障法》为契机,加强退役军人工作法治建设,着力提升退役军人工作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推动全市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


问:《保障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国家加强退役军人服务机构建设,建立健全退役军人服务体系。”济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在推进服务体系建设方面,都做了哪些工作?

潘传利:济南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组建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五有”“全覆盖”批示要求,市本级、15个区县(功能区)建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163个街道(镇)、6203个社区(村)建立退役军人服务站,服务保障体系建立健全。我们在全省首创1003名退役军人专职联络员队伍,走村入户、沟通联络、宣讲政策、倾听诉求、解决问题,打通服务保障“最后一公里”。我们深入开展全国示范型服务中心(站)创建活动,全市14个区县(功能区)服务中心、155个街道(镇)服务站通过达标考核,位居全省前列。


问:移交安置一直是广大退役军人比较关心的话题,在安置原则方面,《保障法》在总则中规定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应当公开、公平、公正,济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是怎么做好安置工作的?

潘传利: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退役军人移交安置工作,市委常委会每年听取安置情况报告,审议军转干部安置计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牵头主导,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全面分析人员数量、职务层次、学历结构、专业特长以及市直各部门编制余缺、岗位需求等情况,科学拟订安置计划,积极拓宽安置渠道,规范细化安置流程,落实“四公开一监督”安置模式,实现“阳光安置”全覆盖,退役军人安置质量不断提升,各类保障待遇全面落实到位,努力实现退役军人、部队、接收单位“三满意”,得到社会各界广泛认可。


问:《退役军人保障法》在加大创业支持力度方面,规定相关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优先为退役军人创业提供服务,退役军人创办的小微企业可以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等,济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针对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做了哪些探索?

潘传利:退役军人是重要的人力资源,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力量。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对于更好实现自身价值、助推经济社会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济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部署要求,在支持自主创业方面,我们建成山东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孵化基地——济南中心,是全省首家政府主导退役军人专属创业孵化基地,建筑面积1.7万平方米,可供140家军创企业入驻。出台《创业扶持基金使用管理细则》,累计发放创业贷款、就业奖励4268万元;联合10部门组织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200余家企业(团队)报名参赛,营造自主创业浓厚氛围。在优化好创业服务方面,积极协调审批服务部门,在孵化基地建成全省首家退役军人专属服务大厅,为退役军人创办企业、社会组织、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等开辟“绿色通道”,实现各类证照“一站办理、一次办成、现场制发”,同时为退役军人提供法律咨询、专业人力资源服务、帮办代办服务,把暖心服务送到退役军人身边。在助力广泛就业方面,退役军人、财政、人社、税务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若干政策的通知》,明确22条优惠政策,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组织退役军人网上“微直播”专场招聘、“军岗日”专场招聘、“送岗位进军营”活动50余场次,提供岗位2万多个,为退役军人就业搭建有效平台。


问:《退役军人保障法》第五十三条规定“退役军人凭退役军人优待证等有效证件享受公共交通、文化和旅游等优待”。济南推出了“泉城拥军交通卡”,这是在退役军人优待尊崇方面推出的一个创新举措,请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潘传利:去年济南市在全国副省级省会城市中率先推出“拥军交通卡”,退役军人一卡在手,免费乘坐城市公交地铁,免费游览市属公园景点。为优化办理服务,我们在市、区县、街镇服务中心(站)设立代办点,实现退役军人“不出门”申请、“家门口”办理、“一分钟”取卡;将年审变前台为后台,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集中审核数据,退役军人不用每年去办卡点排队年审,最大力度方便退役军人。目前,全市已累计办理18万余张,日均使用6万多人次。“小卡片”体现“大尊崇”,“拥军交通卡”在社会各界引发热烈反响,赢得广泛好评。


问:《保障法》公布以来,请问济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学习宣传贯彻方面如何开展的工作?

潘传利:济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把学习宣传《保障法》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摆在重要位置。按照退役军人事务部和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学习贯彻《保障法》的部署要求,我们认真履行贯彻实施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全系统资源,统筹推进《保障法》学习贯彻工作。

一是抓“关键少数”,领导班子“带头学”,把学习《保障法》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必学内容,领导干部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做好表率。二是抓“及时跟进”,干部职工“集中学”,把学习《保障法》纳入党员干部年度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干部大讲堂”,邀请专家教授、退役军人事务部领导宣讲解读,精准把握《保障法》的内涵要义。三是抓“全面覆盖”,线上线下“随时学”,积极开展“退役军人保障法宣传月”活动,利用市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办公场所和服务大厅的电子显示屏、户外LED屏等载体,集中宣传、滚动播放保障法宣传月相关法规内容;组织开展学习竞赛和考试考核,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四是抓“普法创新”,同频互动“全员学”。各级退役军人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指导区县局工作人员到社区为辖区退役军人开展《保障法》专题宣讲会200余场,章丘区局开展保障法宣传“赶大集”活动,历城区局联合律所采取“一周一街道”方式集中宣讲,槐荫区局开展“五个一”精准普法,结合走访慰问送法律进家门;各服务中心(站)向办理业务的退役军人发放普法宣传手册2000余份,下发区县宣传海报6000余张。

下一步,济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持续深化《保障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综合运用多种宣传形式,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宣传教育网络,营造守法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同时,我们将严格落实上级部署要求,做好相关政策的整合、修改、废止,确保与《保障法》配套衔接。


相关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全文)


  • 上一篇:
  • 下一篇: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