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MB28508779/2023-00217 组配分类: 领导干部解读
- 成文日期: 2023-04-27 发布日期: 2023-04-27
- 发布机构: 济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标题: 主要负责人解读: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韩延才解读《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及免门票游园事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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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背景介绍:韩延才,现任济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济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全面工作,负责领导班子及干部队伍建设。
2023年4月27日,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及免门票游园事宜的通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韩延才同志现将文件解读如下:
问:政策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答:为提高全省优待工作水平,2020年12月,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16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山东省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优待目录实施办法》,明确规定优待项目包括:“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和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管理的公园、展览馆、名胜古迹、景区等,按规定提供减免门票等优待。”“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为贯彻落实文件要求,扎实做好我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服务保障工作,大力营造拥军优属、尊重尊崇军人的浓厚社会氛围,全面提升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获得感、幸福感、荣誉感,我市制定出台了该项优待政策。
问:政策制定的决策依据是什么?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山东省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优待目录实施办法》《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出台了该项优待政策。
问:有什么相关重要举措?
答:优待对象可凭本人“优待证”或“拥军卡”,在济南市行政区域内免费乘坐城市公交(不含定制公交、城际公交、区际公交、长途客运班线)、地铁;免首道门票参观游览济南天下第一泉风景区、济南千佛山风景名胜区、济南动物园、济南植物园以及其他向社会公开免费开放的公园、景区、场所等。
优待对象持“优待证”亮证免费乘坐城市公交;通过地铁站绿色通道(人工核验)乘坐地铁。
免费游览公园、景区项目仅限优待景区的首道门票费用,园中园、园内导游讲解、停车、休闲娱乐等园内收费项目不在免费范围之内。
优待政策自2023年4月27日起开始实施。
问:哪些对象可以享受优待政策?
答:全国范围内持“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的人员,以及本市户籍持有“泉城拥军交通卡”的人员。
问:“优待证”“拥军卡”可以同时使用吗?
答:“优待证”“拥军卡”可并行使用,持有人都可以享受免费乘坐城市公交和免门票游园服务,本市户籍同时拥有“优待证”“拥军卡”的持证人,可以根据意愿选择其中一种证件使用。
问:享受优待服务有什么注意事项?
答:“优待证”“拥军卡”仅限本人使用,对买卖、出租、出借以及使用伪造、变造的“优待证”和“拥军卡”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免门票游览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处理。“优待证”“拥军卡”持有人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免门票游览时,应主动出示证件并配合做好相关核验工作,做到文明有序出入。
问:尚未办理“优待证”的如何办理?
答: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原则上应向户籍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申请,不在户籍地常住的,可向常住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申请人也可通过网上申请:https://fwpt.mva.gov.cn:9433/net-portal/login。“优待证”申请需要逐级审核,卡厂制卡和邮寄分发需要一定时间,请申请对象申请后耐心等待。
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构:济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具体联系人:孔德栋
咨询电话:0531-66600719、6660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