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370100MB28508779/2024-00077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济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组配分类: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发布日期:2024-03-19成文日期:2024-03-19
标题
关于保护莱芜革命文物的建议建议者
田萍人大建议领域
其他承办单位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答复时间
2024-03-19答复内容
田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保护莱芜革命文物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提出的关于革命文物保护工作的意见建议,也感谢您对我市优抚褒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组建成立以来,以“弘扬英烈精神、传承红色基因”为己任,抓落实、谋创新、求突破,在加强烈士纪念设施管护、讲好英烈故事、弘扬英烈精神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运用DNA鉴定技术为无名烈士寻亲等工作更是走在了全国前列。莱芜区作为革命老区,近年来充分发挥莱芜战役纪念馆等红色教育阵地作用,持续开展英烈事迹挖掘和宣传等工作,尊崇英烈、缅怀英烈、学习英烈、捍卫英烈的氛围浓厚。
一是整理留存红色档案。2021年以来,莱芜区积极开展口述史采访工作,对355名新中国成立前和抗美援朝退役老兵生平事迹进行挖掘整理,并录成视频,印制成册,被省档案馆永久保存。针对莱芜籍著名烈士,深入其出生地、主要活动地,采访知情人,建立完善烈士档案30余份。
二是挖掘研究烈士事迹。成立专门研究室,邀请知名专家参与研究工作,编印出版《红色鲁中》期刊,挖掘并刊载革命英雄故事100余篇;刘仲莹、钟效培、鹿省三、李增援、陈克、刘俊三等著名烈士事迹被收入《光照千秋》《中华著名烈士》等图书出版。面向社会举办红色故事征文大赛,征集革命英雄人物故事160余篇,将部分优秀故事集结成册,丰富莱芜战役史料资料。
三是强化纪念设施管护。2023年,完成莱芜战役纪念馆改陈布展,文物布局、陈列设计、空间提升、内容优化“四位一体”,声、光、电、虚拟VR技术广泛结合,提升了纪念馆展陈水平,增强了莱芜战役伟大历程的展示宣传效果。用心用情用力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烈士纪念设施,累计投入400余万元,对全区311处散葬烈士墓和22处烈士纪念碑亭进行整修,辖区内纪念设施面貌焕然一新。
四是弘扬尊崇英烈风尚。清明节、国家公祭日期间,组织开展代祭扫、集体祭扫等纪念活动,开展少先队队员入队、共青团团员入团宣誓、党员重温入党誓词等活动,引导未成年人继承优良传统,“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把讲好英烈故事、培育尊崇风尚作为红色传承重要内容,电视、报刊、自媒体全面发动,微信、微博、短视频协同共振,打造立体化宣传教育矩阵。开展“红色故事”宣讲“六进”活动,深入学校、军营、机关、企业、社区、乡村开展宣讲300多场次,拓展受教育群体近10万人次,尊崇褒扬之风深入人心。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革命文物保护和烈士事迹挖掘的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对标对表“走在前、开新局”工作目标,加强统筹谋划,提升责任落实,持续开展以英烈事迹挖掘和宣传为主要内容的红色宣传教育活动。特别是针对在莱芜战役中牺牲的烈士,我们采取多种形式,安排专人负责烈士信息挖掘整理。利用清明、烈士纪念日等重大节日时间,在烈士亲属、后代、战友祭扫时,主动联系、沟通,了解烈士生平和感人故事并整理归档;同时,平时注重收集信息,结合查阅的区志、党史等资料文献,深入其出生地、主要活动地,采访知情人,建立完善的烈士档案。
《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等文件中规定的烈士纪念设施,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纪念缅怀英烈专门修建的烈士陵园、烈士墓、烈士骨灰堂、烈士英名墙、纪念堂馆、纪念碑亭、纪念塔祠、纪念塑像、纪念广场等设施。因革命烈士故居不属于烈士纪念设施,所以您提案中关于修缮革命烈士故居的提议不属于我局工作范畴。
感谢您对我市优抚褒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隋竺青
联系电话:0531-66600821
济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