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MB28508779/2025-00193 组配分类: 部门政策评价结果
  • 成文日期: 2025-06-13 发布日期: 2025-06-13
  • 发布机构: 济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标题: 《关于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及免门票游园事宜的通知》政策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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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及免门票游园事宜的通知》政策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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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估工作的基本情况

1.评估目的

根据政策性文件实施后评估要求,从文件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实施情况及效果、各方意见及采纳情况、存在问题4个方面对《关于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及免门票游园事宜的通知》实施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和评估,总结分析实施后取得的成效,发现存在问题和不足,判断是否实现了出台目的,是否需要继续执行、修订或者废止。

2.评估对象基本情况

本次实施后评估的对象是《关于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及免门票游园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济政办字〔2023〕13号),该《通知》于2023年4月27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3.评估过程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在济南军休大厦举办全市退役军人代表座谈会暨退役军人工作政府开放日活动,邀请退役军人代表、“三属”代表、媒体记者参加,实地观摩济南市退役军人工作成果,介绍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及免门票游园工作开展等情况,通过座谈交流听取意见建议;结合“八一”、春节等常态化走访时机,了解《通知》落实情况;与文旅、交通、园林、轨道等部门对接,对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及免门票游园等人次进行大数据分析,重点对《通知》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优待证管理办法》等上位法要求,对象是否涵盖全国退役军人及“三属”群体,内容是否具有具体性和可操作性,以及政策实施后是否达到了预期目的等进行综合分析研判,推断评估结论。

二、评估内容分析和依据

1.文件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为贯彻落实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推动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政策走深走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山东省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优待目录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于2023年4月27日印发《通知》,正式面向全国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推出持优待证免费乘坐城市公交和免门票游园服务,进一步提升了我市优待政策落实力度。目前,上级部门鼓励地方政府出台政策,规范优待证使用,并逐步拓宽使用场景。《山东省退役军人保障条例》于2025年5月22日经山东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5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第四十二条规定:退役军人凭退役军人优待证等有效证件免费乘坐市区内公共交通工具。政府投资兴办的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纪念馆、美术馆、科技馆、体育场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和公园、景区等,应当对退役军人提供门票减免优惠;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的公共文化设施和公园、景区等为退役军人提供优待。鼓励餐饮、住宿、商场等机构和场所为退役军人提供优先优惠服务。因此,《通知》内的有关优待内容,须持续执行,不存在因上位法变更或因实际情况导致政策无法执行情况。

2.文件实施情况及效果

一是精心组织部署,落实政策要求。加强与政策涉及部门配合协作,周密部署安排,研究具体实施办法,优化细化服务流程,确保优待举措落到实处,获得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满意。二是提升服务质效,营造良好氛围。城市公共交通运营单位、公园景区等场所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在售票处或入口处等显著位置悬挂相应标识,在全社会营造尊重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良好氛围,让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切实感受到了社会的尊崇和关怀。三是扩大适用范围,优待一步到位。全国范围内持“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的人员,以及本市户籍持有“泉城拥军交通卡”的人员都可享受此项优待政策,真正惠及全国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目前,我市已为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建档立卡34万余人,优待证实行常态化办理,已累计发放优待证31.2万多张,全市凭优待证可免费游览景区有12家。目前,我市实行亮证乘车、游园等,无法统计具体数据,主要通过座谈交流、实地走访、抽样调查等方式进行使用效果分析。

政策实施后,新华网、大众日报、齐鲁晚报等各级媒体平台纷纷转发,广大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好评点赞,让广大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切实感受到尊重尊崇和关心关爱,有力提升了我市的城市形象和城市好感度。政策的实施除惠及本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外,还惠及到外地来我市出差、旅行、生活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升了济南的好感度,为成功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十连冠”增筹加码、提亮增色。

3.各方意见及其采纳情况

广大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对优待证“含金量”的关注度和期望值较高,部分持卡人反映,建议由相关部门进行协调,使一些非公办景区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实现亮证入园。经多方积极协调,目前已将明水古城景区、济南朱家峪景区、济南灵岩寺景区、长清莲台山风景区、济南龙门山景区、济南市四门塔景区、济南跑马岭景区、水帘峡景区等8处非公办景区纳入凭优待证免首道门票游览的范围,得到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一致好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4.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退役军人反映,“优待证”在使用上存在场景有限、便利度不高的问题。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乘坐地铁时,需到服务台以证换票后才能乘坐,认为不够便捷。二是因“优待证”亮证使用,使用数据统计存在一定困难。

三、评估结论和意见建议

1.评估结论

建议继续执行。“优待证”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关心关爱,提升了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荣誉感、获得感,是落实“让退役军人成为全社会尊重的人,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的重要举措。《通知》的颁布实施,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五好”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抓手,是全面构建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11483+N’推进体系的有力举措,是大力推进‘泉心戎耀’工程的重要载体,真正为广大退役军人提供更为便捷、优质、高效的服务,符合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需要,制定程序合法,实施效果显著,实现了预期目的。

2.对问题和风险的对策建议

一是加强部门协作,提高优待证使用信息录入效率,扩大优待证使用场景。二是做好宣传发动,引导持证人在使用时主动出示“优待证”或“拥军卡”,并配合做好相关核验工作。三是积极协调汇报,争取尽快推行“电子优待证”,以提升使用便捷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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