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MB28508779/2021-00390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 成文日期: 2021-07-02 发布日期: 2021-07-02
- 发布机构: 济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标题: 部门解读:《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优待目录>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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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优待目录>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关于《方案》出台的背景和政策依据
为顺应广大优抚对象对美好生活新期待,建立统筹协调、覆盖全面、分类保障、分工明确的优待工作体系,为贯彻落实《山东省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优待目录实施办法》(鲁退役军人发〔2020〕58 号),全力做好全市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为全市优抚对象提供更精准全面优待保障,我局联合市直17部门于7月1日制定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优待目录>实施方案》(济退役军人发〔2021〕19号)。
二、关于《方案》的重要举措和意义
该《方案》确立了我市基本优待目录清单,围绕荣誉、生活、养老、医疗、住房、教育、文化交通和其他优待等方面优待内容,在兼顾普惠与贡献的基础上,统筹设计优抚对象的优待项目,明确了不同对象的基本优待目录清单。目录分为现役军人、现役军人家属、残疾军人、退役军人、“三属”5类,共计153条。进一步细化明确,便于执行操作。为更好营造尊崇军人、尊重退役军人、崇尚英雄模范的浓厚社会氛围,切实增强优抚对象的获得感、幸福感、荣誉感。